州人大常委会赴福贡县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

日期:2025-03-13 11:31:07  浏览:0  来源:走进福贡微信公众号 作者:

3月11日,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梅率检查组一行,深入福贡县开展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福生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。

在子里甲乡俄科罗村、石月亮乡米俄洛村及上帕镇施底村,检查组一行实地核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行成效,重点调研基层文明行为规范、医疗资源配置、义务教育普及、文旅场所规范运营等民生领域落实情况。

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后,检查组充分肯定福贡县在执行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中取得的成效,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。检查组要求: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制定村规民约应当从简易懂。按照从简原则操办婚(丧)等事宜,约定宴请的对象、范围、次数、随礼标准,自觉抵制高价彩礼、大操大办、攀比摆阔等不良风气;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,依法婚育、优生优育,关心爱护未成年人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,鼓励村(居)民通过手机、电视等渠道学习简单汉语;医务工作者要遵守正常的诊疗秩序和诊疗服务制度,鼓励村医发挥作用,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,加大宣传,增加村医出镜率;规范公共场所管理,重点督导酒店民宿等经营场所落实安全警示标志标准化建设,规范张贴诸如“小心地滑”“禁止吸烟”等安全警示与行为规范标识。